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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信案例|再办一起假笔案,缓刑,罚金仅销售额0.15倍!
发布时间:2024-06-18    浏览量:


潮信成功案例






近日,上海潮信律师事务所韩超律师团队的王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卓越的辩护技巧,成功办理张某一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并将罚金降至最低,展现了其作为专业律师的非凡实力。






01案件背景



张某一因涉嫌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于2023年6月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2023年9月,张某一前来上海潮信律师事务所与本所的韩超律师、王怡琳律师讨论具体的案件情况。在了解到韩超律师团队曾经办过多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后,基于对团队律师的信任,张某一最终决定委托。


01




违法行为




被告人张某一、张某二于2021年5月至2023 年6月间,在明知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从他人处购入假冒斑马、百乐等品牌的水笔、笔芯,存放于广东省汕头市某处公寓,并在淘宝、淘特平台开设多家网店对外销售,同时还销售给被告人涂某某。其中,被告人张某一负责组织进货、开设网店及对外销售;被告人张某二帮助担任客服、打包发货等。2023年6月9日,公安机关在上述地址查获斑马、百乐等品牌水笔、笔芯8.3万余件, 经鉴定其中8.1万余件系侵犯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商品。 经审计,已销售金额人民币(以下币种同)170 余万元,待销售金额17万余元。


02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关于常见知识产权犯罪的量刑指引》罚金刑的适用第二款“确定罚金数额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违法所得、非法经营数额、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社会危害性等情节,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或者按照非法经营数额的50%以上一倍以下确定。根据犯罪对象件(份、张、部)数确定量刑幅度的案件,可以参考同一量刑幅度内依据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所对应的罚金刑进行综合考虑,确定该案的具体罚金刑。”


根据公安机关对张某一违法所得的认定及现行法律的规定,张某一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及最高100万元以上的罚金。但是王律师不放弃任何一个辩护机会,接受委托后,制定了详细的辩护策略,成功将张某一的违法所得降至最低,争取到缓刑及25万元的罚金。





02办案经过



王律师在接手案件后,迅速对案情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究。她发现,虽然公安机关指控的罪名刑罚较重,但被告人存在多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于是,王律师制定了一套周密的辩护策略,包括安排被告人认罪认罚、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提出从轻从宽处理事由,积极搜集证据等,并与检察机关和法院进行积极沟通,争取最低罚金。


在庭审前,王律师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优势,她通过精心准备的辩护词有力地说服了检察机关,检察官最终提出了适用缓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并得到了法官的认可。经过多轮努力,最终法院采纳了王律师的辩护意见,将张某一的罚金数额降至最低25万元。





03办案结果



2024年5月22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于一审判决,被告张某一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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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办案律师



王怡琳律师

电话:150-2161-6752


专长领域:民商事争议解决


教育背景:

上海政法学院 法学学士


实务经验:

本人于2014年毕业,在律师事务所工作已近十年。自执业以来,本人深耕于民商事争议解决,尤其专注家事争议解决领域,特别是个人房地产及相关衍伸诉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因遗嘱有效性产生的继承纠纷、离婚纠纷中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财产归属的认定、私有房屋征收中因继承份额产生的共有纠纷等。除去上述类型的诉讼案件,本人自执业以来曾作为代书见证律师为近百位老人起草过代书遗嘱,对家事领域中特别是继承相关业务颇为熟悉,较有心得。

本人曾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黄浦区人民法院、静安区人民法院、徐汇区人民法院、虹口区人民法院、嘉定区人民法院、崇明区人民法院、上海仲裁委、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院委代理承办了多件婚姻继承类纠纷、金融犯罪、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共有物分割纠纷、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

本人工作语言为中文、英文。


韩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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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2-0171-6353


专长领域:

金融犯罪刑事辩护

民商事争议解决


教育背景:

西南政法大学 学士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硕士


实务经验:

韩超律师专注于金融刑事犯罪辩护业务,并擅长处理衍生的民商事纠纷。韩律师曾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黄浦区人民法院、静安区人民法院、徐汇区人民法院、虹口区人民法院、嘉定区人民法院、崇明区人民法院、金山区人民法院、青浦区人民法院等法院代理承办了大量职务侵占罪、虚开发票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合同诈骗罪、诈骗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等案件,积累了极为丰富的刑事辩护及民刑交叉程序之处理经验。

工作语言为中文、英文、粤语。




05办案心得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中,往往伴随着高额罚金,将罚金降至最低,是刑事案件律师工作的重点。通过委托律师的工作,被告人不仅避免了牢狱之灾,还减少了大额财务支出,也再次证明了潮信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实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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